公共場所空氣質量委檢是保障公眾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以下從檢測目的、檢測范圍、檢測項目與標準、檢測方法與技術幾個方面展開介紹:
檢測目的
公共場所空氣質量委檢的主要目的是監測和評估公共空間的空氣質量狀況,確保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標準和規定。通過委檢,可以及時發現和糾正空氣質量問題,防止空氣污染對公眾健康造成危害。
檢測范圍
公共場所空氣質量委檢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場所:商場、書店、寫字樓、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體育館、游泳館、健身室、影劇院、音樂廳、歌舞廳、賓館、飯店、醫院、學校、幼兒園等。
檢測項目與標準
空氣質量:檢測空氣中的溫度、濕度、風速、新風量、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苯系物、可吸入顆粒物(如PM2.5、PM10)、空氣細菌總數等指標。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國家標準,如GB 37488-2019《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等,對各項指標進行限值規定。
物理指標:包括噪聲、照度等。例如,對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場所,環境噪聲不應大于45dB(A計權);游泳場(館)游泳池區域的水面水平照度不應低于200lx,理發店、美容店工作面照度不應低于150lx,其他有閱讀需求的公共場所照度不應低于100lx。
微生物指標:檢測公共用品用具表面的細菌總數、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真菌總數等。
水質:包括生活飲用水以及泳池水、浴池水中的微生物和理化指標。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檢測系統新風量,送風中的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菌總數、真菌總數、嗜肺軍團菌等指標。
檢測方法與技術
使用便攜式空氣質量檢測儀:這種設備可以快速測量空氣中PM2.5、PM10等顆粒物濃度以及CO、SO?、NOx等有害氣體的含量,操作簡便且成本較低。
安裝固定點連續監測系統:在公共場所如車站、商場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安裝固定式空氣質量檢測站,能夠長時間持續監控該區域內的空氣狀況,并將數據傳輸至云端進行分析處理。
實施定期抽樣調查:由專業人員按照一定周期對特定場所的空氣質量進行取樣化驗,通過實驗室精密儀器測定各項指標值,以獲得更準確的數據支持。
利用無人機或移動監測車:對于一些難以到達或者需要大范圍覆蓋的區域,可以采用無人機搭載傳感器飛行測量或是利用裝有檢測設備的車輛巡回采樣。